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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邵陽洞口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與職位要求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技能及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方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予以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1日。
2、報名地點: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
3、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正式有效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F(xiàn)場照相,不接受委托報名。
4、按招聘職位分開報考,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得重復或多報職位。
5、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6、報名者必須自愿遵守《邵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報名須知》和本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忌趫竺麜r必須作出承諾并簽字。
(三)考試
1、筆試
(1)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如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已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3)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實際操作
(1)以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考試對象,如果最后一名入圍人員有多名成績相同者,則一并進入實際操作考試。
(2)實際操作方式:采取筆答方式進行。實際操作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3)所有成績?yōu)榘俜种,折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shù)。實際操作入圍名單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上予以公布,成績咨詢電話:0739—7236385
(四)體檢
根據(jù)招聘職位數(shù)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本人在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復檢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依次遞補,遞補一次。遞補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五)考核
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遞補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公示
筆試、實際操作、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通過后,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舉報或投訴電話:0739—7235161。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將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工作人員按政策規(guī)定實行回避,嚴格按實施方案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xiàn)象發(fā)生,對違紀違規(guī)事件將嚴肅查處。
2.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3、考生提供的各項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查實,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禁考等處罰。
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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